山东聊城热电热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鲜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聊城热电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鲜产品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山东聊城热电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西郊。
海鲜产品质量要求如下:
1、供货范围:组合海鲜鱼和海捕虾
2、组合鱼、虾的质量要求:
1)、组合鱼必须是2017年9月份开海后打捞的海鲜鱼、虾;并进行了及时冷冻包装。
2)、特大刀鱼规格≥400克/条
3)特鲅鱼规格≥800克/条
4)特鲳鱼规格≥600克/条
5)海捕虾规格500克/份(50头)
6)冷冻组合鱼冰衣厚度不超过0.3MM(即:含冰量不超过7%)
3、供货方现场提供样品,并按照每市斤单价进行报价。
4、报价中含包装、运输费、装卸费等,不再单独增加金额。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中秋节礼品。
1.3交货期:2017年9月27日。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2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1.3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 没有国家、行业、华能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申请人专项资格条件
2.2.1 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定力合同的能力。经销商注册资金 在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海鲜产品。
2.2.2投标人具有至少三份2015年至今所投标的海鲜产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发票复印件扫描件)。
2.2.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9月13日14:00起至2017年9月1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若近三个月内参加过本公司同类产品投标的厂家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关资料的本次可以不提供以上要求材料),同时将报名资格文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4.1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在2017年9月17日17:00前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4.2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海鲜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中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1个WORD文件发至邮箱。不接受传真。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5.2申请人需在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均相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