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良涌水闸电排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良涌水闸电排站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里字(2016)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里水镇良涌水闸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里水镇水口水系北部良涌片区(元高村附近)。
2.2项目建设规模:重建水闸电排站,排涝设计流量为3.34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为135千瓦,安装轴流泵3台、异步电机3台等,重建水闸净宽3米,高2.5米。项目总投资647.36万元。
2.3计划工期:304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重建水闸电排站,排涝设计流量为3.34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为135千瓦,安装轴流泵3台、异步电机3台等,重建水闸净宽3米,高2.5米。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231353.5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承包。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电机、水泵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设计制造标准、材料标准、制造及验收试验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9月19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