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华能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紧邻省道S242,本期工程拟建规模20MW。
进度安排: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可研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质量目标:华能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制定的能源战略方针,工程质量要求优化资源利用,优化方案设计,优先采用成熟的国内设备和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有效控制造价,保证经济效益,质量目标应达到行业优秀标准,努力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光伏工程。
设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光伏项目。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光伏屋面的前期筛选及前期资料收集;
2)光伏屋面的结构安全性评估;
3)屋面光伏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送出线路初研报告编制。
基本要求:系统应满足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有关要求。
总的要求: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3 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承担过5项光伏工程设计或咨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世泽,手机17600692266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13日9:00起至2017年9月18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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