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颐和三期幼儿园改造工程已由沧州市运河区发展改革局以沧运发改审批字(2017)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运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颐和三期幼儿园改造工程
2.2 工程规模:详见图纸
2.3 工程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2.4 标段划分:无。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8 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 日9:30分至2017年9月19日9:30分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9 时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费400元,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缴纳。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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