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来源: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工程资金由银行贷款。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部。厂址西南距市中心约7km,距锡林河水库18km,距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约3km。厂址南距锡林大道约400m,西南距锡林浩特机场约16km。厂址开阔平坦,地面标高在999.77~1011.44m之间,呈东高西低之势。锡林浩特市煤炭储量丰富,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原锡林热电厂预留场地上扩建2×350MW超临界空冷机组,作为特高压外送的电源项目,并向城市供热提供热源。
(2)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2×350MW供热机组工程施工综合楼修缮标段:具体如下:对综合楼进行修缮,综合楼1-3楼更换门、窗户、窗套、暖气罩,部分卫生间进行改造,并且室内墙面进行粉刷,屋面防水、外墙涂料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5)有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必要时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将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 月 14 日至2017年 9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含工程相关资料),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