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计1个包,10个品目。要求供应商按以下采购内容分别报出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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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编号 |
服务类型 |
报价单位 |
服务数量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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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方式:静音发电机容量参数(400V3相5线)输出额定容量(K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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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00以下 |
人民币元/天 |
暂无(以具体租赁服务项目为准) |
节目播出保障 |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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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200(不包括2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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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300(不包括3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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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0—400(不包括4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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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00—500(不包括5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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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00—600(不包括6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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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00—700(不包括7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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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00—800(包括8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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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00 |
人民币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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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50 |
人民币元/天 |
注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项目。本次招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独立对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并报出各品目单价,投标人不得仅对包内的部分内容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至2017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