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吉文林业局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以内森工办发【2016】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吉文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690米,道路面积11960平方米,小区硬化2420平方米,
新建水厂泵房151平方米,硬化540平方米,围墙及围栏300米,
大门一座,蓄水池1座,水井1眼;房设备,新建供水官网
445米;箱式变电站2台,供电线路1200米,路灯62盏。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4月7日。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第一标段 | 2017-GC0892一标段 | 新建道路1690米,道路面积11960平方米,小区硬化2420平方米,新建水厂泵房151平方米,硬化540平方米,围墙及围栏300米,大门一座,蓄水池1座,水井1眼,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3,283,559.00元 |
第二标段 | 2017-GC0892二标段 | 房设备,新建供水官网445米,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444,033.00元 |
第三标段 | 2017-GC0892三标段 | 箱式变电站2台,供电线路1200米,路灯62盏,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1,096,762.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一标段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二标段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3.6.1一、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6.2三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工程师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吉文林业局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一标段 | 65671元 | 1492 4231 3197 |
二标段 | 8881元 | 1492 4231 4191 | |
三标段 | 21935元 | 1492 4358 697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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