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第六师五家渠市青湖开发区综合枢纽客运站建设项目(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已由兵交发[2017]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家渠市天津路以东、哈密路以南、上海路以西;
2.2建设规模:客运站房、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和站内道路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变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系统、接地安全系统)。
2.3招标范围: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企业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的项目业绩。
3.3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4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进疆备案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的疆外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勘察设计单位进兵团备案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5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报名时间: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15日10:00至2017年9月19日20:00(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注:不接受线下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