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尚义风力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工程位于尚义县东北部大苏计乡及大营盘乡境内,距尚义县城约46km。风电场面积约为99平方公里,场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4'~114°12',北纬41°27'~41°32'。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张家口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现拟对项目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辐射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期工程设计容量为200MW,共计安装单台容量为2MW的风电机组100台,配套建设35kV升压变压器100台,35kV集电线路10回,220kV主变压器2台(单台容量100MVA)。
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
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项目220kV升压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编制、报告表技术评审,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保证招标人能够取得辐射环评批复。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方案编制。
3、本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前期;可研;设计类标段需加上此条款)。
16.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特殊项目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至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键,手机176006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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