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海工优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2.3项目概况:
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的目的是为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保护海域资源和生态以及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保障本工程用海项目的实施并且为海域使用审批提供科学依据。编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当在详细了解和勘查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进行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利益相关者分析,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海的主要不利影响分析,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出用海论证结论。
开展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目的是为海洋环境管理、保护海域资源和生态以及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保障本工程用海项目的实施并且为环境管理审批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应在相关专题已有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开展工程区现场踏勘,进行工程分析,搜集相关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资料,开展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开展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项目环境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4招标范围:
被委托人应根据相关规范及核电厂的要求,结合本厂址的自然情况,针对海南核电海工优化布置方案,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论证及报告编制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现场
2.6服务期:
(1)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
(2)合同签订生效后2周内,乙方配合完成海域使用申请书;
(3)2017年12月28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海南昌江核电厂海工优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及海南昌江核电厂海工优化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4)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正式评审后,若无重大修改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并提交相应宗海图及坐标表。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正式评审后,若无重大修改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稿)。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核电厂海工优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2017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