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项目法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费金额(元) |
2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项目 |
800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工程概况
2号主变是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生产,2号主变型号:SFP-480000/220,采用6组LK6-250型强油循环风冷却器,单台冷却功率为250kW; 2号主变冷却器安装位置在主变低压侧,离主变与厂变之间的防火墙只有1.5米的距离,冷却器效果不理想,在夏季大负荷运行时,存在上层油温偏高、变压器油枕容量裕量不足的问题,不满足电厂运行规程要求。为了保证主变压器安全运行,在本次工程中对其冷却器及其回路布置进行改造,油枕进行增容。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项目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改造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时间不少于10年。
4.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主变压器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设计制造、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业绩经验等资格和能力。
4.4投标人应有2007年以前220KV、480MVA及以上变压器的生产业绩,且具有220KV、480MVA及以上变压器的增容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及供货内容、签订时间、交货时间的合同页)。
4.5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必须真实有效。
4.6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
4.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1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