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华能丹东电厂氢站压缩机本体机械部分已经运行十多年,运行时间远远超过正常检修期限,机器本体随时可能出现故障停机;制氢站内共有五个高压卧式储氢瓶,最大压力15MPa。若对储氢系统进行检修必须要对储氢瓶进行置换,彻底将储氢甁系统中氢气置换干净才能够对其进行检修,为保证华能丹东电厂制氢系统正常运行,需对氢站压缩机进行大修并对储氢甁系统中氢气进行置换。
2.招标范围:
2.1投标人提供压缩机大修的备品备件,并派技术人员对招标方制氢站压缩机进行现场大修;投标人提供制氢站储氢罐气体置换方案,并派技术人员对招标方制氢站储氢罐进行气体置换,配合氢储罐的检修工作;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及技术规范书。
2.2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
4.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同或相似氢站压缩机或制氢机维修维护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已签署相同或相似的氢站压缩机或制氢机维修维护项目证明至少各三份(一份合同对应一份应用证明)。
4.3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9月17日9:00起至2017年09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扫描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