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吉文镇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吉文镇绿化工程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字【2017】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移植紫叶稠李302颗,移植水曲柳187颗,回填及清运土方量4016M3
2.2工程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2.4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月15 日至2017年9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在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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