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
2、集中采购涵盖公司项目范围:纳入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控体系的全资、控股、参股项目,政府另有要求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资金来源:各项目筹集。
二、招标内容
1、专业工作招标范围:木地板产品标准化设计服务、产品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现有在施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天津、郑州、抚顺、唐山、济南、南京、成都、绵阳、上海、武汉、长沙、深圳、广州、贵阳等未来电建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
3、集中采购应用时间跨度:2年,具体详见合同。
4、供货周期:接到供货通知后45天。
5、质量标准:符合木地板配置标准和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木地板的生产及验收等方面的各项规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为外币需按8月30日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财务报表经营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市场不良行为。
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具备木地板生产、加工、销售资格且已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14至2016年)期间省、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地板),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内与50强房地产公司(以2016年科瑞克销售排行榜或2016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为准)3个集团级的战略合作协议或者集中采购协议,并提供与战略协议相符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体现时间、地点、合作范围、合作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规模等)。
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应附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知
1、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此规定报名成功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1.1 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9月18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