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HP-C181500470621-1-3
1.招标条件
本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招标核准2011-86核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山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567.93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地下1层。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山县福安路北,平安大街东。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3月8日)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9:00时至2017年9月24日9:00时直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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