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尼尔基镇东出口改造、莫旗西排洪沟带状公园改造工程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莫旗尼尔基镇东出口改造、莫旗西排洪沟带状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莫发改行审字【2017】50号、莫发改行审字【2017】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莫旗尼尔基镇东出口改造工程项目绿化面积约为1170平方米,花岗岩铺装约为2037平方米,马蹄石铺装约为380平方米,木质栈道铺装约为3830平方米,围栏2060米,民族围栏308米。花池5组,景观灯柱95套。
莫旗西排洪沟带状公园改造工程项目西排洪沟全长1650.73米,为街道两侧绿化,改造后绿化面积为30500平方米,道路铺装约为13720平方米,在滨水两侧布置栏杆约1910米,铁艺栏杆约为480米,在滨水景观带中设置6个花架,36个花钵,弧形坐凳和单臂廊架等配套设施。
招标控制价:464,625.00元
监理周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监理招标(施工全过程监理)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旧版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或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莫旗尼尔基镇东出口改造、莫旗西排洪沟带状公园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1 | 9,000.00元 | 1700301220000000009473 |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中标后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缴纳10%履约保证金后给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开户行行号)。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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