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生态专题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已经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右发改[2017]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生态专题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长90.4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生态专题报告编制工作,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合同服务期。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及以分公司的名义承办,否则将计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不良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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