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
1 |
CHDTDZ052/16-SG-0701 |
热网工程施工 |
广东南雄电厂配套热网工程的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及附属工程施工等 |
1000.00
|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n.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专用资质要求
5.2.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GB2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5.2.2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5.3业绩要求
5.3.1 投标人2012年以来应具有2个蒸汽(或高压输气管道)管道(直径≥DN350且长度≥3千米)的施工业绩。
5.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有经济诉讼案件发生,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5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不得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6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财务状况不良的投标人。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发出时间: 2017-09-2015:30
3、购买预审文件时间:2017-09-20 10:30至2017-09-2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