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2.1.1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组500kV LW56-550型罐式断路器检修(每组断路器有3相,共6相),包括提供吊车,断接引、更换螺栓,拆装检查套管及盆式绝缘子、更换密封垫,清理罐体、更换密封垫圈及干燥剂,检查灭弧室,检查调整操作机构辅助开关、检查油泵电机及碳刷(若有损坏、提供并更换)、更换液压油,防腐刷漆、机械特性试验、密度继电器校验,垃圾处理、文明检修等工作。同时更换一只电流互感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2.1.2 检修中所需要的零部件(其中包括一只电流互感器及所有密封垫)及耗材全部由投标方提供,检修中更换的零部件投标方必须提供原断路器生产厂家出具的配套证明及供货清单,且具有生产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1.3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抽真空充装及补充所需气体,现场脚手架搭设、电气试验由招标方负责。
2.1.4 投标方负责请LW56-550罐式六氟化硫断路器的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提供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的岗位证明)参与指导全过程检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2 项目工期
2.2.1 施工工期:20天。
2.2.2 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安排,工程完工计划必须满足检修工期要求及招标人机组检修时间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不能参加投标: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如下之一业绩,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0kV及以上罐式六氟化硫断路器解体修理或安装业绩;
2)GIS解体修理或安装业绩;
3)220kV及以上罐式六氟化硫断路器制造业绩;
3.3 本项目现场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Ⅰ级资质。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于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如下操作:
4.2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将上述资料递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