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一期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工程高效除雾器改造项
三、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电厂
四、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次改造方案为拆除原有2级除雾器,更换为2级高效屋脊除雾器,增加2级烟道除雾器。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设备、原有吸收塔系统改造、除雾器系统改造、烟气系统改造、土建加固改造、电气系统、热控系统改造等。
2、招标范围:一期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工程高效除雾器改造,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包括设备的设计、采购、制作、供货、拆除、土建、安装、现场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技术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以上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不仅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还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企业。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业绩;
(特别提示:投标人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要从其成员中指定一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投标人应具有本公告中要求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投标人应具有本公告中要求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如果有多家投标人选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两步骤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9月21日—9月25日16点前按照下述步骤办理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