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德惠市北一路(育才街-德金街)道路、排水工程 已由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德发改审批字【2017】6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道路总长1425米,面积:21144.6平方米 (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中不得更换。
3.3 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综合良好,不亏损。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的查询结果。开具的告知函日期应在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 25 日之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