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水源地供水管道内衬(小洛庄段)改造工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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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078/14-SG-0101 |
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水源地供水管道内衬(小洛庄段)改造工程 |
莱城电厂凉水塔至小洛庄西直管段距离约570米,东王善村两段共730米,东王善村两段连接处有135°夹角,3条总长度约3900米。管道主要为Φ630钢筒混凝土管道,弯头为碳钢管。本工程的管道内衬工程的供货、施工和地方关系协调一切工作。 施工方案:分两次,采用不开挖管道内衬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管技术对施工范围内管道进行内衬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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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范围、设备规格材质、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内容为准。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水源地供水管道内衬(小洛庄段)
2、工程总规模:略
3、本期规模:略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芜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批复。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穿越或顶管或管道修复、内衬内容;
4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 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6 必须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 近五年内,具有不低于两项Φ630及以上压力给水管道衬管施工业绩,总工程量应超过10公里,投标方应为主体施工,且为主承包人。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招标方工程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8 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相关专业)资质,且有给水管线衬管改造管理经验;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应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
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安全问题。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特别声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投标人资格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后审条件为准(凡不满足招标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