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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乐市南环路(飞马至东名街)改造提升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107国道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项目(新乐市南环路(飞马至东名街)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如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乐市
2.2建设规模及概况:本工程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项目(新乐市南环路(飞马至东名街)改造提升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   期: 153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有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具备的);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3项在本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业绩额为35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含园林绿化、喷灌工程)。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信用,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无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对有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及被执行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
3.4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只允许对“1. 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项目(新乐市南环路(飞马至东名街)改造提升工程); 2. 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项目(新乐市育才街改造提升工程);”2个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8日9:30 时,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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