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公开招标确定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定点购置单位(二次)
招标编
本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公开招标确定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定点购置单位(二次),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资金由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定点购置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公开招标确定空气压缩机及附属
设备定点购置单位
1.2项目范围:公开招标确定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定点购置单位
1.3服务
2.2 供应商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必须具有中高档相关品牌授权经营许可证。
(3)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
(4)能够积极响应需求单位维修询价
(5)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用记录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 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
(8) 在近三年业绩中无不良违约行为和记录
(9)供应商须具有本的生产或经营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经营授权书及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在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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