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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2017-2018)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2017-2018)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就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
 

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2017-201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就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2017-2018)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述

2.1项目概况: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于2016年8月底建成投产,该项目是一套400MW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2台55t/h应急备用燃气锅炉。主机设备由上海电气集团提供,采用西门子SGT5-4000F(4+)型燃机,厂区规划留有拆除应急备用燃气锅炉扩建一套同型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 环热电联产机组的条件,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惠澄大道与运河西路交汇处。本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保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无锡西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财产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

2.2.2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壹年

2.2.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亿元人民币;
(2)投标方须持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能够经营财产保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方总公司(必须在无锡有分支机构)只能授权一家省级机构或无锡市当地机构参与投标活动;不允许保险公司及其授权的省级执行机构各以独立投标方身份同时申请投标;

(4)投标方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业绩和经验;
(5)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商业
信誉和财务信用,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方须提供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投标方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6)投标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2017年7~9月份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7~9月份缴费证明(法人代表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方应按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合同文件或证明材料应包括业绩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6:00时(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时)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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