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绿化供水工程绿化加压泵站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绿化供水工程绿化加压泵站改扩建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5】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安装施工及综合自动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宁东镇。
2.2项目概况:随着宁东基地的发展和宁东管委会制定的《宁东基地主干道生态环境提升改造行动计划》,我公司扩建生态绿化供水系统,坝下绿化泵站扩建至20.0万m3/d,建设配套绿化供水管道约100公里,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3本次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更换1#-5#水泵机组,新增6#水泵机组,单泵参数为Q=3200~2385m3/h,H=60.2~80.5m,改造进出水管路及综合自动化系统,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土建安装施工及综合自动化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为土建安装施工,Ⅱ标段为综合自动化施工。本次招标为Ⅰ标段土建安装施工。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Ⅰ标段(土建安装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下同)有同类工程业绩(5万方/天的泵站施工,下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必须配备一级建造师),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提供证件且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缴纳的社保为准),其中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均可),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登录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