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调峰热源建设工程(厂房)监理经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调峰热源建设工程(厂房)监理;
2.2建设地点:宝清县热电厂院内;
2.3建设规模:292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监理周期: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7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尚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6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内)。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登记。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登记。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3)法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拟投入本项目的小班子人员岗位证(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日期应该在公告期内(含公告发布之日)。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连续六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正规发票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材料进行现场进行核实,如提供信息不实,报名将不予授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代理公司电话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文件标准,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