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航天电工新基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SH0027GC17TT-0150
(二)项目名称:航天电工新基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期)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类别:工程施工招标
2、招标内容:电力工程施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北3W1地块
5、招标范围:新增一、二号厂房高低压配电室工程报装、设备及主材采购、安装、施工、验收,原三号、四号厂房高低压配电改造工程报装、设备及主材采购、安装、施工、验收。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约800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
9、立项批准文号:2009010039310202
二、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 年9月25日17时起至2017年9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12 时、下午 14 时~ 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要求和标准
(一)资格预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工程师资格,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17年6月、7月、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局出具);
6、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8月- 2017年8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8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一个,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9月-2017年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9、在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资格预审的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预审,且无资格预审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数量: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20名(含)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20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四、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17年6月、7月、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局出具);
4、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8月- 2017年8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8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一个,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9月-2017年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违法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9、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9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及未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报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检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7 年9月25日17时00分起至2017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七、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2017年10月11日17时00分
八、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2017年10月10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