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5]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 不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
2.2本的建设规模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41.225km(K2+700~K43+925),其中地下线22.44km,U型槽0.87km,路基段1.75km,高架段16.16km,共设置3座车站。 概算投资额 228613.2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658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1、正线车站及区间暖通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BAS、FAS(含自动灭火)、门禁、电扶梯、安全门、安检设备监理;2、中心级、车辆段、停车场FAS、ACS设备监理;3、车辆段、停车场电扶梯设备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铁路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9-25 9:00:00 至 2017-9-29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