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已由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以新右政字【2017】22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725,591.00元。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类别中包含、供热维修安装类或改造安装供热服务类选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附件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42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 | 1 | 54,512.00元 |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42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宝娃,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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