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1014-001
1.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济华学校综合楼、A栋教学楼工程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清审投资【2017】3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济华学校综合楼、A栋教学楼工程
建设地点:湘江街北侧、济华路西侧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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