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乌中政办字[2017]128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拉特中旗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乌拉特中旗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
2.2
2.3施工工期:2017年11月05日---2018年11月30日
2.4监理服务期:从2017年11月05日---2018年11月30日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完成。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对乌拉特中旗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建设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1.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5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1.6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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