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北省完善高速公路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区部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指挥调度中心ETC中心结算与发行客服系统扩容等5个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2015〕73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9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指调中心现有路网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服务区联网监控管理功能,对全省服务区进行统一监控和集中管理。同时分期分批对全省局属服务区进行安防监控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改造。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3试验检测期:40日历天,其中,交工检测预计开始日期2017年11月,计划检测期为30日历天,竣工检测预计开始日期2019年11月,计划检测期为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省完善高速公路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区部分)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相对应的施工、监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施工单位:陕西汉唐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石家庄宏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9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