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扩建指挥部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扩建指挥部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201708-102/03
三、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电动消防车,需求内容及相关技术参数如下表: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 推荐品牌 需求量
1 电动消防车 载客量:2人; 最高车速(满载):20km/h以上;最大爬坡度(满载)10%以上;采用直流电机(功率≥3KW)驱动,一次充电时间12小时以下;充满电后行驶里程80km以上;配备11HP手抬泵一台;车身其他配置以实物为准。 绿能达、沃森、凯瑞德或同等档次品牌 5辆
招选范围:上述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二)报名人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原厂商公章(证明文件:有效期内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三)报名人近3年须具有一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至(4)全部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
2.业绩合同内容:电动消防车销售;
3.单个合同销售量:不低于2台;
4.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甲乙双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报名人如为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则须在广东省设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证明材料:报名人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