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批复文号为:内水建[2017]135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区河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建设规模:疏浚河道4.77km,新建堤防0.232km,新建护岸2.703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0.117km、护岸1.328km,右岸新建堤防0.115km、护岸1.375km。
2.4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5月31日
2.5招标内容: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任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3.4 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3报名
4.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⑤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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