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107国道南段及城区街路
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包括垃圾清运、土方回填、硬化铺装、管道铺设、苗木栽植、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19日下午 02时 30 分,地点为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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