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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山区市政基础设施木孙路(麻张路-京平高速)配套工程- 给水、燃气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给水、燃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1

 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给水、燃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浅山区市政基础设施木孙路(麻张路-京平高速)配套工程—给水、燃气工程(施工)
1.2建设地点:北起麻张路,南至现状京平高速。
1.3招标内容及规模:给水工程—新建DN300至DN600毫米给水管线4484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新建DN100至DN200毫米给水管线221米,管材采用铸铁管;新建DE450毫米给水管线167米,管材采用PE管;新建闸阀井21座、排气阀4座、排泥井8座、消火栓井13座。燃气工程—新建DN400毫米燃气管线8306米,管材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新建DN200毫米燃气管线371米,管材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新建DN50至DN65低压燃气管线38米,管材采用无缝钢管;新建闸井19座。
1.4建安工程费估算:给水工程概算资金708.24万元,燃气工程概算资金1499.02万元,合计为2207.26万元。
1.5 招标范围:浅山区市政基础设施木孙路(麻张路-京平高速)配套工程—给水、燃气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及金额: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5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2.6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9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10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3.1 投标报名时间:本公告自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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