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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承揽项目 已由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

 本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承揽项目 已由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民航空管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承揽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740CA5065DK/01
2.3招标范围:
2.3.1机场院内所含保洁区域有综合楼、航管楼、通信枢纽楼、二号办公楼、指挥部办公楼、离退部办公楼、体育馆、1号公寓、2号公寓及楼群室外卫生责任区等,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如下:
(1)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公共区和责任区地面、墙面、门窗、幕墙玻璃、隔断、楼梯及扶手、办公室门面、踢脚线、窗台、窗户玻璃、各通道或门口的地垫、防滑垫、地毯、地板等。
(2)所有保洁区域内负责的会议室、指定办公室、休息室、健身房、图书室、更衣室等区域卫生保洁。
(3)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卫生间保洁。
(4)所属车库、箱轿(保洁、地毯清洗)。
(5)所属设备、各类柜台、标识标牌、展板、大屏、座椅、吸烟区、开水器、空管局及服务公司所配备的公共区设备设施、家具、垃圾桶、花卉附属花盆、托盘(外表清理及内部垃圾清拾)等设施保洁及清洗。
(6)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外的保洁项目:室内外墙体、室内横梁、玻璃窗、幕墙玻璃、钢结构、连廊、屋顶(含排水沟、铝扣板、防雨棚)等相关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不含外墙清洗)
(7)所有保洁区域范围内的室外环境、及各楼宇室外墙面2米以下范围保洁。
(8)楼前后停车场卫生保洁。
(9)所有保洁区域生活垃圾回收清运(不含建筑垃圾、不含餐饮垃圾)。
(10)局本部所属各楼宇配置的花卉养护(含餐厅)。
(11)道路、停车场地面及绿地等公共区域保洁。
(12)停车场区域内引导标识灯箱、垃圾桶、防护及隔离围栏、防冲撞设施、道口道闸等设施保洁。
(1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3.2空管中心(乌昌辅道康复路)保洁所含保洁区域有空管中心主楼、宿舍楼、办公楼、培训楼、及楼群室外卫生责任区等,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如下:
(1)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公共区和责任区地面、墙面、门窗、幕墙玻璃、隔断、楼梯及扶手、办公室门面、踢脚线、窗台、窗户玻璃、各通道或门口的地垫、防滑垫、地毯、地板等。
(2)所有保洁区域内负责的会议室、指定办公室、休息室、健身房、图书室、更衣室等区域卫生保洁。
(3)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卫生间保洁。
(4)所属车库、箱轿(保洁、地毯清洗)。
(5)所属设备、各类柜台、标识标牌、展板、大屏、座椅、吸烟区、开水器、空管局及服务公司所配备的公共区设备设施、家具、垃圾桶、花卉附属花盆、托盘(外表清理及内部垃圾清拾)等设施保洁及清洗。
(6)所有保洁区域楼内、外的保洁项目:室内外墙体、室内横梁、玻璃窗、幕墙玻璃、钢结构、连廊、屋顶(含排水沟、铝扣板、防雨棚)等相关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不含外墙清洗)
(7)所有保洁区域范围内的室外环境、及各楼宇室外墙面2米以下范围保洁。
(8)楼前后停车场卫生保洁。
(9)所有保洁区域生活垃圾回收清运(不含建筑垃圾、不含餐饮垃圾)。
(10)空管中心所属各楼宇配置的花卉养护(含餐厅)。
(11)道路、停车场地面及绿地等公共区域保洁。
(12)停车场区域内引导标识灯箱、垃圾桶、防护及隔离围栏、防冲撞设施、道口道闸等设施保洁。
(13)空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3.3花卉养护。局本部、空管中心所属各楼宇配置的花卉。花卉养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1)局本部、空管中心所属各楼宇配置的花卉养护(含餐厅)。
(2)要求由1-2名专人负责花卉养护。
2.3.4停车场及道路保洁、空管局本部、空管中心所属室外卫生范围如下(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
(1)道路、停车场地面及绿地等公共区域保洁。
(2)停车场区域内引导标识灯箱、垃圾桶、防护及隔离围栏、防冲撞设施、道口道闸等设施保洁。
(3)垃圾回收清运(不含建筑垃圾、不含餐饮垃圾)。
2.3.5空管局所属三坪发射台保洁兼看护、空管局所属三坪发射台服务范围如下:
(1)保持场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使值守范围内无倾倒、堆放各类垃圾及土方等。
(2)确保值守范围内无物品丢失及外来人员进入。
(3)应对值守范围进行24小时值守。
(4)应确保在场地内无人植耕、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作业。
(5)应确保在值守范围内不进行违章搭建,不进行与值守无关的使用,不对值守范围土地或地上建筑进行出租或变相出租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应服从甲方和当地派出所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
2.3.6 民航新疆空管局本部及空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4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乌昌辅道康复路)
2.5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国家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颁发的清洁服务行业B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一年期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场所保洁服务业绩。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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