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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梨树区鼎元小区外基础设施临山西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梨树区鼎元小区外基础设施临山西路道路工程施工

 受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梨树区鼎元小区外基础设施临山西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人为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梨树区鼎元小区外基础设施临山西路道路工程施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鸡西市梨树区东山
2.4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483.27万元;
2.5 项目概况:临山西路长度1147.09米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共计61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同时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期间),查询范围须涵括本项目全部人员及投标单位法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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