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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外场总图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外场总图设施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外场总图设施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黄陵庙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含绿化架空、地下)102098.22㎡,地下1层,地上6栋15-32层单体住宅;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含土方回填)、室外给排水(含绿化、雨污水排水、化粪池、消防等)、项目南侧门房施工以及箱式变压器至电表箱部分的电缆、母线、桥架和表箱的采购与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2.5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月30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内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近3年(2014年10月1日~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与在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外场总图设施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不得挂靠或借用他人的资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2017年 9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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