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安置住房北京小井统建项目南区B段工程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后营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4〕13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军队安置住房北京小井统建项目指挥部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小井村望园东路东侧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和收缴购房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地面砖、墙面砖 (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名称: 军队安置住房北京小井统建项目南区B段工程-地面砖、墙面砖材料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 2303368.94 (元)
2.3 供货地点 :军队安置住房北京小井统建项目南区B段工程工地现场。
2.4计划供货周期 /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04#住宅楼、105#住宅楼、106#住宅楼、107#(B段)地下车库所需的地面砖、墙面砖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的相应能力。
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投标,每个品牌限一个投标人。
2.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委托代理人是投标单位的正式成员且提供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份的社保证明;
4.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取得北京区域总代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