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已由十八站林业局以十林发[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