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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场地租赁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经批准,现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经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临沧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场地租赁经营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临沧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场地租赁经营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7-23-076)。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学生一食堂,总建筑面积为1315平方米,学生食堂A栋的一、二楼;
第二标段:学生二食堂和教师食堂,总建筑面积为1883平方米,学生二食堂在学生食堂B栋的一、二楼,教师食堂在学生食堂B栋的三楼;
第三标段:清真食堂,总建筑面积为568平方米,学生食堂B栋的三楼;
第四标段:校园超市,总建筑面积为550平方米,学生食堂A、B栋的一楼。
竞标人可选择其中任何一标段或多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竞标人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在不同标段中进行选择或调整。以上标段中清真食堂的租赁者必须为回族(提供有效身份证证明其身份)。
2、场地租赁费为营业额的8%-12%,按月缴纳。
3、租赁期限:租赁期为6年,确定中标方后协商签署合同。合同实行年度扣分制,学校组织对食堂和超市进行扣分考核,年度内食堂扣分累计达20分,超市扣分累计达10分,终止合同。租赁期满师生满意度超过85%者,优先考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履约保证金:
(1)管理保证金10万元;
(2)设施设备保证金10万元。
三、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参加学生食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单位或个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租赁者健康证。
2、竞标人应具备在本地餐饮服务2年及其以上的学生人数在16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餐饮经营经验,符合当地饮食习惯;食堂管理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学校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清真食堂的租赁者必须是回族(提供有效身份证证明其身份)。
(二)参加学生超市竞标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超市经营单位或个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的健康证;
2、具备从事2年及其以上的超市经营经验,经营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租赁者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参加学生食堂竞标的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6)参加学生超市竞标的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第2条内容提供。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需按第3条内容提供。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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