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机要局机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机要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机要局机房改造工程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机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36.1862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委机要局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1月21日,工期3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