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德亭镇德福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二次),已由嵩购通[2017]072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德亭镇德福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嵩县德亭镇
3、招标编号:G2017-0131ZF
4、项目编号:JKZBLY-1785-SG
5、投资规模:约876.8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二次招标标段:
五标段:嵩县德亭镇德福苑室外工程-铺装工程及社区道路硬化;
六标段:嵩县德亭镇德福苑服务中心土建及安装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五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 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2六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对以上标段仅能报名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 年 09月 25 日至2017年 09 月 29 日,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