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会宁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对会宁县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单位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HNJC2017-134
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简介:
(一)谈判内容:会宁县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
(二)采购预算:38.00万元。
(三)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见谈判响应文件。注:谈判人应对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日历天内完成形象宣传片摄制。逾期未完成的每天按合同金额百分之一扣除违约金。
(五)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中共会宁县委宣传部
(六)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要求供应商为与中央电视台长期合作的文化传媒广告公司,对具有中央电视台颁发的广告代理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优先考虑;
(七)投标人能提交不少于3条比较详细的创意脚本方案;
(八)先完成摄制工作,待终审播出后再付款;
(九)承诺形象宣传片于2017年10月份摄制完成之日起在央视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免费播放一个月;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