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7年水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朱新河、老东河整治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发【2017】2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城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泰州市2017年水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朱新河、老东河整治工程土建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朱新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新开河道0.75 km,新建格宾挡墙1.50km,新建Φ2000mm顶管0.535km;老东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整治0.68km,新建木桩护岸1.36km。本工程土建部分投资约1840万元。
2.2计划工期:工程计划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8月底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300个日历日。
2.3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在每个月20日按监理审核后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必须在系统内备案,该原件须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5拟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2年9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顶管工程施工相应岗位(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A、B、C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