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白县2017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由长春市水利局以长水利发【2017】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白县2017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2.2招标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2.4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 2017年09月28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