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3、4号两台325MW机组采用的SG-1025-170.5-540/540型锅炉,为上海锅炉厂制造。该锅炉为亚临界压力单炉膛再热式直流锅炉、一次上升式管圈、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四角切圆燃烧。炉膛总体布置为传统的∏型,露天布置钢结构,全悬吊结构,采用敷管式轻型炉墙。目前,3、4号两台机组NOx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SO2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1.2招标范围
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分散控制系统的供货、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台应用于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供货业绩,且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等,一旦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