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
批准文件编号:KFCJ20170098
采购文件编号:TKG2017B009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 1 详见采购文件 1037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3、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在人员和专业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测绘高级工程师;
4、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5)测绘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6)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