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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

 受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
批准文件编号:KFCJ20170098
采购文件编号:TKG2017B009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土地整治工程测量认定 1 详见采购文件 1037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3、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在人员和专业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测绘高级工程师;
4、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5)测绘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6)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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